日本出入国在留管理厅于9月29日发布了新的运营方案,明确在特定情况下,可取消外国人的永久居留资格。根据已修订的入管难民法,若永住者故意不缴纳税金或社会保险费,将可能被撤销永住资格。该规定将自2027年4月起实施。日本的永住资格,原则上会授予在日居住超过10年,守法并履行纳税义务者。截至去年底,日本已有约91万8000人拥有该资格。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是在日本居留满10年且一直守法纳税才获得这一身份。然而,过去由于永住许可无需更新,确实存在少数人在获得永住资格后便疏于履行纳税和缴纳社保的义务。此次新规的出台正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许多人一看到“取消永住”的条款就感到恐慌,然而,细则中对于“故意不缴”的界定非常明确。根据规定,只有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才会受到处罚,即并非因轻微疏忽或偶然遗漏导致的欠缴。因此,不必因偶尔的漏缴而过分担忧。1、 无正当理由不缴税:例如,个人有经济收入却故意拖延缴纳税金或年金;2、 明知应缴却故意逃避:明确自身纳税义务却故意不进行申报。同时,新规还指出,若因疾病、灾害或失业等不可抗力未能缴费者,不在取消范围内。但若多次拖欠且缺乏缴纳意愿,将被视为遏制个案,就可能失去永住资格。日本的永住许可,被很多在日外国人看作是“终极身份”。不用频繁更新签证,不用再为身份问题提心吊胆,几乎可以和日本人一样安稳生活。如今,这个看似坚固的身份,却因为一纸新法,突然变得岌岌可危。与此同时,即便在这项制度2027年实施前,若永住者发生欠费情况,且属故意行为,也可会被日本政府被追诉处理。深入剖析新规细则,不难发现其核心并非针对“永住者”的苛刻对待,而是旨在填补“享受身份却不履行义务”的监管空白。对于大多数合规居民而言,只要他们如常纳税、按时缴纳社保,即使偶尔疏忽漏缴,也能在及时补缴并说明情况后免除永住资格的担忧。然而,那些企图利用永住身份作为“躺平通行证”、故意逃税或漏缴的人,才真正需要提高警惕。毕竟,永住资格提供的是长期居留的便利,绝非“免除义务”的特权。